合格投资者认定

   根据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。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,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:

    (一)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;

    (二)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。

     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、资产管理计划、银行理财产品、信托计划、保险产品、期货权益等。

 

   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:

   (一)社会保障基金、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,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;

   (二)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;

   (三)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;

   (四)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。

 

 

 

 

  

2020年2月10日 17:22